《某小區住宅樓工程煤氣中毒事故》講解了2001年12月6日發生在赤峰市紅山區某小區7號樓工地的一起嚴重煤氣中毒事故。該事故導致3人死亡,1人重傷,原因是幾名作業人員在臨時宿舍內使用瓦工盛砂漿的器具明火取暖,由于門窗密閉,導致一氧化碳中毒。報告分析了技術與管理兩方面的原因:技術上,冬季取暖問題未被預先考慮,缺乏統一設計和驗收的取暖措施;管理上,企業未能提前做好冬施準備,對施工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也未建立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及火災事故的制度。事故結論指出,這是一起責任事故,主要因施工單位管理混亂、未安排冬施措施、員工宿舍無取暖設施以及對新進場職工未進行教育所致。項目經理和建筑安裝公司主要負責人分別承擔直接領導責任和全面領導責任。專家點評強調,冬季施工中常發生此類事故,主要是企業忽視生產或生活的取暖措施,領導應全面考慮生產問題,保障員工基本生活條件,貫徹“以人為本”的思想。
《某小區住宅樓工程煤氣中毒事故》適用于建筑行業的工程項目管理人員、施工現場負責人及一線作業人員。此文檔為寒冷地區建筑施工企業提供重要警示,幫助其了解冬季施工安全管理的重要性,特別是如何預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通過學習該案例,相關從業人員能夠認識到提前規劃取暖措施、加強安全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對于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關鍵作用,從而避免類似悲劇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