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車違章作業電擊傷人》講解了2008年10月23日發生在奎屯新惠公司的一起嚴重安全事故。當天,該公司租用的獨山子石化運輸公司25噸吊車在北京路西側林帶進行樹木起吊作業時,因違規操作導致吊鉤鋼絲繩與高壓線接觸,造成操作人員電擊受傷,并導致線路停電兩小時。事故原因分析指出,運輸公司吊車司機在無吊裝方案、無吊裝作業票、無起吊指揮、無司索工的情況下擅自開工,并且讓尚未取得正式操作證的學徒頂替操作,是直接引發事故的原因。此外,奎屯新惠公司綠化項目負責人未按規定審批施工方案,也未對作業風險進行辨識,導致現場作業混亂。公用工程管理部作為主要負責單位,未能明確監理職責,監管不到位,進一步加劇了事故的發生。針對此類事故,防范措施和教訓強調各單位應吸取教訓,嚴格執行反違章禁令和實施細則,開展反“三違”活動,強化臨時計劃和零星作業的審批管理,確保安全體系覆蓋到位。所有起重作業必須辦理吊裝作業許可證,嚴格執行相關規定,確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同時,監理人員必須現場查勘,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施工作業全過程受控。
《吊車違章作業電擊傷人》適用于吊裝作業相關行業的從業人員及管理人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施工單位、運輸公司、綠化項目負責人等。該文檔特別強調了吊裝作業中的安全管理要求,對于從事吊裝作業的工作人員具有重要指導意義。通過對事故原因的詳細分析,為各總包、監理、施工單位提供了寶貴的經驗教訓,提醒相關人員在安排工作任務時務必落實安全交底,明確職責,確保現場監督檢查到位。特別是針對大項目作業,必須經監理審批,嚴格遵循各項安全規定,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該文檔對于提升整個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水平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