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風電瓦斯電閉鎖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礦井在進行風電瓦斯電閉鎖試驗時存在的安全隱患以及為確保礦井安全而采取的一系列具體技術措施。文中提到,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要求,每7天必須對瓦斯超限斷電功能進行測試,因此制定了本措施。試驗時間固定為每星期日下午15:30-17:30,地點包括各工作面配電點及回風流瓦斯傳感器懸掛地點。參與人員涵蓋通防室、機電室、安監室及各工區電工等。組織領導方面,成立了由周煒光和秦真平擔任組長的指揮領導小組,并明確了各部門的具體職責。針對試驗過程中的安全問題,規定了詳細的匯報順序和注意事項,如禁止在試驗期間進行漏電試驗、放炮等活動;確保設備完好性能可靠,接線符合規定;要求試驗前后向調度監控中心匯報結果并做好記錄。此外,強調新開工作面必須完善相關閉鎖裝置,并對違規行為制定了相應的處理辦法。
《礦井風電瓦斯電閉鎖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所有涉及礦井風電瓦斯電閉鎖試驗的相關單位和個人,特別是從事煤礦開采工作的企業。該文件不僅適用于青龍煤礦這類具體的煤礦企業,也適用于全國范圍內其他具有類似需求的煤礦企業。它為這些企業提供了一套規范化的操作流程和技術標準,確保在進行風電瓦斯電閉鎖試驗時能夠最大限度地保障人員安全,避免因操作不當引發的安全事故。同時,也為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提供了重要的參考依據,有助于提高整個行業的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