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停風、停電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在局部停風和停電情況下,確保煤礦作業安全的一系列詳細技術措施。該文件描述了具體的停風、停電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項,以保障礦工的生命安全和生產設施的正常運行。停風(電)時間明確指出需要提前規劃并通知相關單位,確保各環節無縫銜接。涉及隊組及范圍部分明確了具體受影響的工作區域,保證措施能夠精準實施。實施部門則由專人負責,并與調度室保持密切溝通。停風安全技術措施包括停風前后的人員撤離、電源切斷、警戒設置等關鍵步驟。送風前需經過嚴格檢查和逐級匯報,瓦斯排放實行嚴格的“三級跟班”制度,確保井下環境穩定。停電安全技術措施強調掘進隊停電時同步執行停風措施,檢修人員需向變電所報告情況,恢復送電前需核實無誤,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原則,嚴禁在瓦斯超限范圍內送電。
《局部停風、停電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特別是地下煤礦的日常生產和維護工作。文檔中詳細規定了從停風停電到恢復送風送電的全過程,適用于所有參與井下作業的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包括但不限于調度室工作人員、瓦檢員、帶班長、檢修人員以及機電科等相關人員。該文件特別強調了各部門之間的協調配合,確保在停風停電期間的安全管理和應急響應,為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提供了重要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