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市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講解了瀏陽市為了提高煤礦事故應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生命財產損失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該預案首先對煤礦傷亡事故進行了分級,將其劃分為一般傷亡事故和重(特)大傷亡事故。一般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至2人的事故,重(特)大傷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預案詳細規定了事故報告流程,即煤礦發生事故后,必須立即報告市工業經濟局礦山救護隊值班室,再由工業經濟局上報主管市長。此外,預案還詳細描述了應急救援指揮系統的構成和職責,包括成立煤礦重(特)大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和搶險救災現場指揮部,明確了總指揮、副總指揮、設備(裝備)后勤副總指揮、地面副總指揮及其職責。預案還特別強調了煤礦必須按年度編制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并在事故發生時立即啟動應急救援程序。應急救援管理系統由市煤礦救援指揮中心負責,該中心設在市工業經濟局礦山救護隊,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本區域內的煤礦企業應急救援日常工作。應急救援組織系統包括救護隊伍和醫療急救隊伍兩部分,其中救護隊伍由市礦山救護隊和煤礦企業的輔助救護隊伍組成,醫療急救隊伍則以市醫療急救中心和所在地的衛生院為主。預案還提到了煤礦應急救援技術支持系統的建立。
《瀏陽市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適用于瀏陽市內的所有煤礦企業和相關管理部門。特別是煤礦企業的管理人員、礦長、工程技術人員、礦山救護隊成員以及各鄉鎮政府和相關部門的負責人,這些人員需要熟悉并掌握預案中的各項規定和措施,以便在事故發生時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應急響應和救援工作。此外,預案也適用于市工業經濟局、公安局、衛生局、總工會等相關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他們需要了解預案的內容,以便在需要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