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配電工操作程序》講解了井下配電工作業的具體操作規范和安全要求。停送電時必須先檢測工作地點20米內的瓦斯濃度,不超過1%時方可作業。停電操作順序為先停低壓后停高壓,先拉負荷開關后拉電源開關,先拉油開關后拉隔離開關。送電操作順序則相反,先送高壓后送低壓,先合電源后合負荷開關,先合隔離開關后合油開關。高壓開關自動跳閘時,試送一次并注意電流表動作情況,若故障未消除應立即匯報。變電所高低壓開關跳閘時,應斷開相應高壓和低壓開關,并詳細檢查,先合高壓再合低壓,停電超過30分鐘需瓦斯檢查員確認無問題后逐戶送電。值班過程中發現變壓器異常應立即匯報,供電設備檢修時必須掛警告牌。事故情況下高壓開關試送一次、低壓開關試送三次仍不能送電時需向隊值班人員匯報。檢修結束必須經停送電指揮同意后方能合閘送電。用戶檢修時必須與變電所聯系停送電工作,禁止電話聯系。節日或全礦檢修時,需經停電總指揮命令方可操作,送電時需用戶、瓦斯檢查員、配電工三方簽字。
《井下配電工操作程序》適用于煤礦等礦山企業中從事井下配電工作的人員。這些操作程序為井下電工提供了明確的指導,確保在進行停送電操作時遵循嚴格的安全標準,避免因操作不當引發安全事故。本程序特別強調了瓦斯濃度檢測的重要性,以及在不同情況下具體的停送電順序和注意事項,保障井下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設備的正常運行。此外,該程序還規定了在遇到異常情況時的應急處理措施,如變壓器漏油或異常狀態的及時匯報機制,確保能夠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減少潛在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