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車輛運輸技術安全措施》講解了關于運送管子、軌道、單體、皮帶連桿、半圓木、工字鋼等四超物件的安全技術措施。文件涵蓋了從2013年7月16日至8月15日期間,在特定路線(材料道和皮帶機道)上使用叉車和平板車進行物件運輸的詳細操作規范。文件中明確了施工負責人劉永全及安全監護人李云的職責,強調嚴格執行先檢查后工作的原則,并規定絞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且在每班使用前檢查設備情況。對于“特種”材料的捆綁要求也做了明確規定,例如使用12.5mm鋼絲繩繩扣配合捆車器固定,確保材料兩端用廢舊皮帶或鐵絲網兜牢,以防止物料竄出。文件還強調了在運送車輛前需全面檢查運輸路線上的軌道、機電設備和安全設施,以及傾斜井巷運輸時連接裝置的安全性和試驗要求。此外,對拉電絞運輸過程中的信號聯絡、斜巷運行時的安全警戒設置、掉道處理方法等方面進行了詳盡描述,確保車輛在斜巷和巷道內的安全運行。
《特種車輛運輸技術安全措施》適用于煤礦行業,特別是涉及到礦井內部特殊物件如管子、軌道、單體、皮帶連桿、半圓木、工字鋼等四超物件的運輸作業。該文件為參與此類運輸任務的相關人員提供了具體的操作指南和技術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絞車司機、掛鉤工、信號工等。同時,它也為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監護人提供了一套完整的安全管理流程,以確保整個運輸過程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保障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