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超”車輛運輸安全措施》講解了關于使用礦車、材料車和平板車進行超長、超寬、超高和超重物料運輸的具體規定及相應的安全措施。該文件明確了“四超”車輛的定義,即當標準一噸礦車、材料車或平板車載運物料時,若物料露出車廂且高度超過1.5米、寬度超過1.2米,則為超高、超寬車輛;若物料長度超出碰頭且總長度不超過8米則為超長車輛;超過1.8噸重的物料車則為超重車。此外,文件詳細列舉了針對不同類型的“四超”車輛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如裝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完好性,確保連接裝置合格,對轉運物料進行穩固捆綁,特別是對于超長物料要保證重心平衡,并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適當的捆綁材料。斜巷轉運時,要求每勾只允許掛一輛車,聯接部位需使用特定工具加固,并嚴格控制行車速度。在平巷運輸中,也規定了具體的操作規范,包括設置警戒、核實物件與巷道的距離以及懸掛反光標志牌等措施。最后,強調每次施工前必須領取并傳達相關措施,確保所有施工人員知曉并遵守。
《“四超”車輛運輸安全措施》適用于煤礦及其他礦山行業,特別是在井下或地面涉及礦車、材料車和平板車運輸超長、超寬、超高和超重物料的作業場景。這些措施不僅為一線操作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還為安全管理人員提供了監督依據,有助于確保礦山運輸過程中的安全性,減少因不當操作引發的安全事故風險。無論是日常運輸還是特殊作業環境,該文件都能提供必要的指導和支持,保障運輸任務的安全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