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防瓦斯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礦井在防止瓦斯積聚和保障通風系統穩定可靠方面的具體措施。該文件強調每月由總工程師組織對所有采掘工作面進行瓦斯防治評價,確保評價通過后才準許生產,并針對地質條件變化及時修訂方案。新建通風設施需按嚴格規定構筑,實現與巷道連體化,增強堅固性和可靠性。文中指出任何人不得隨意拆除或破壞通風設施,要求風門之間間距及反向風門位置符合特定標準,并逐步實現自動開關等功能。此外,礦井每月至少全面測風三次,以掌握各區域風量分配情況并制定相應調節措施。文件還規定了各采掘工作面的供風量標準,特別是突出危險工作面需制定專項防治措施。為確保通風系統的穩定性,巷道維修工作至關重要,相關部門定期檢查維護巷道,控制失修率。煤巷掘進工作面必須配備系列化裝備,新設計巷道施工前完成相關設備安裝。當遇到停風時,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撤出人員并切斷電源。對于不同作業地點的瓦斯濃度超標情況,也制定了詳細的操作規范,包括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等措施,以及恢復通風的具體條件和程序。
《礦井防瓦斯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煤礦開采行業,特別是涉及井下作業的礦山企業。它為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以及一線工人提供了詳細的指導方針。這些措施不僅有助于預防瓦斯事故的發生,還能提高礦井整體的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同時,本文件也可作為監管部門對煤礦企業進行安全檢查和評估的重要依據,確保企業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開展生產經營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