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斜井探水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為確保副斜井掘進施工階段的安全,并進一步了解礦井水文特征而制定的一系列詳細的安全技術措施。文件強調了“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基本原則,規定了掘進迎頭使用250型坑道鉆機進行探水操作的具體參數和要求,包括每探40至30米、掘進35至25米,并留出5米保護巖柱的作業流程。同時,對巷道水管的布置及維護進行了規范,確保迎頭積水能夠及時排出。此外,文件明確了在遇到突水預兆時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并采取相應措施的規定,如掛紅、掛汗等現象出現時需迅速報告調度室并撤除受威脅地點的人員。對于排水管路系統的維護,要求保持完好狀態,并確保下山掘進排水泵緊跟迎頭,以保障生產與安全。在鉆孔布置方面,該文件詳細描述了三個鉆孔的設計位置、方向、深度以及打孔順序。最后,在設備安裝、拆卸與搬運部分,對鉆場的安全設施和條件進行了說明,包括合理選擇鉆機類型、檢查施工場地規格尺寸等內容,并針對設備安裝提出了具體的操作標準,如確保鉆機立軸中心與孔位中心成一直線等。對于設備拆卸與運輸,則強調了按照結構順序進行拆卸、妥善保管易損部件、規范運輸方式等一系列注意事項。
《副斜井探水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煤礦行業,尤其是正在進行副斜井掘進施工的企業或項目。本文件為從事此類工作的工程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以及一線操作工人提供了詳細的指導方針。它不僅涵蓋了從鉆孔設計到設備安裝、拆卸與搬運的全流程技術規范,還特別關注了預防突水事故的具體措施,旨在提高整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性。因此,無論是負責規劃和實施探水方案的專業人士,還是參與日常操作的普通員工,都可以從中獲得必要的知識和技能,以確保在復雜地質條件下順利完成副斜井掘進任務的同時保障人員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