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筒修復通防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為確保礦井在井筒修復期間的安全,特別是針對副斜井、主斜井、回風斜井修復過程中礦井正常排水及通防安全而制定的具體技術措施。措施包括加強局部通風管理,確保水倉供風采用功率不低于5.5Kw的風機和400mm風筒,風量不小于100m3/min;生產技術組負責安排人員將井底車場水倉三岔門以西及水倉以東密閉,形成獨立通風系統;修復期間設置柵欄,防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確保便攜式瓦斯報警儀及瓦斯傳感器正常使用,專職瓦斯檢查員定期檢測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一旦超標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相應措施;加強放炮管理,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保險”、“三人連鎖”等制度;站崗位置需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修復期間,各單位管理人員必須現場盯班,所有措施由安監員負責監督執行。
《井筒修復通防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尤其是涉及井筒修復作業的礦山企業。該文件為井筒修復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和操作規范,旨在保障井下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預防和控制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相關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應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執行,確保修復作業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