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停產安全技術措施》講解了煤礦在停產期間的具體安全技術措施,以確保停產期間的安全及復工后的順利生產。該文件詳細列出了停產期間采煤工作面、掘進工作面、主運輸系統和運輸順槽皮帶、輔助運輸系統以及停產期間安全管理的具體措施。針對采煤工作面,要求在生產前檢查安全及設備完好情況,生產結束后確保煤壁割直、頂底板割平,并對采煤機、支架、排水和停電等環節提出具體要求。對于掘進工作面,則強調停產前的支護、斷電、停風、停水及人員撤離的規范。主運輸系統和運輸順槽皮帶需停電閉鎖并懸掛警示牌,檢修完成后組織檢查驗收。輔助運輸系統需保證井下檢修人員、設備和材料的運送,確保車輛完好和運輸安全。停產期間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入井登記、停送電管理、排水點專人負責和安檢員巡查等。此外,文件還特別強調了恢復生產前的安全技術措施,如學習措施和規程、排放瓦斯、檢查通風和有害氣體、詳細檢查工作面安全狀況、檢查機電設備和風水管路、試運轉設備以及組織檢查驗收。
《煤礦停產安全技術措施》適用于煤礦企業在計劃性停產期間的安全管理和技術操作。具體適用對象包括煤礦企業的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采煤和掘進工作面的操作人員、主運輸系統和輔助運輸系統的維護人員,以及恢復生產前的各類檢查和驗收人員。該文件旨在指導煤礦企業在停產期間采取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確保人員和設備的安全,為復工后的順利生產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