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職責》講解了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和任務。該文件指出,委員會需要認真宣傳黨和國家的勞動保護政策、法令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遵章守紀、勞動保護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檢、自改、自防能力,督促職工做好本職范圍內的安全工作。同時,委員會還負責監督檢查企業勞動保護經費的提取和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的落實,確保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發放勞保用品,嚴格執行國家關于職工工作時間和休息時間的規定,特別是女職工的“四期”保護工作,不斷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委員會還需督促和協助行政部門落實安全責任制,將執行情況作為年終評比、計酬的重要條件。此外,委員會要經常組織檢查勞動保護設施,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督促解決。委員會還負責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對違章指揮和重大事故隱患有權提出停產整改建議,必要時支持職工停止操作,撤離危險現場。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查清事故原因,并有權代表職工和家屬對事故責任人提出控告,追究其法律責任。最后,委員會需督促安全部門做好新工人、換崗工人、特殊工種工人的培訓、教育、考核和發證工作。
《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職責》適用于各類企業的工會組織,特別是在涉及高風險作業的企業中,如制造業、建筑行業、化工行業等。該文件為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導和職責劃分,幫助其有效履行監督和保護職工權益的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