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測量科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講解了地質測量科在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中的職責和任務。該文件強調了地質測量科在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方面的重要作用,特別是在礦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對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文件詳細列出了地質測量科的具體職責,包括礦井地質測量的專業業務管理和業務保安工作,如礦井地質、水文地質、礦山測量、儲量管理等。此外,還涵蓋了地質測量科在制定技術規定、管理辦法、組織科技攻關、推廣新技術、實現安全生產標準化等方面的責任。文件特別指出,地質測量科需要經常深入現場,掌握工作動態,提出安全隱患整改措施,并指導基層解決技術問題。在發生重大水患事故時,地質測量科需協助總工程師制定處理方案,防止災害擴大,并參與事故調查和處理。此外,文件還強調了地質測量科在礦井防治水方面的職責,包括編制防治水規劃、計劃,組織審查探放水設計和防治水安全措施,以及參與新建、改擴建礦井的投產驗收。
《地質測量科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責任制》適用于煤礦企業中的地質測量科及其相關人員,特別是那些負責礦井地質測量、防治水工作的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該文件為這些人員提供了明確的職責和任務指南,幫助他們在日常工作中更好地履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的責任,確保礦井的安全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