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支部書記風險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講解了采煤隊黨支部書記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具體職責和管理標準。該文件明確了管理對象為采煤隊黨支部書記,管理責任人為礦黨委書記,監管部門為安全生產辦公室和生產技術辦公室,監管人員為安檢員和采掘檢查人員。工作任務包括采煤隊的思想安全教育,所需工具為卷尺和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防護用品包括安全帽、防塵口罩、自救器、手套、工作服、礦工靴和礦燈。管理標準涵蓋了八個方面:貫徹落實國家和行業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協助職工安全和技術培訓,深入工作現場監督安全規程執行情況,參與各類安全會議并提出建議,宣傳安全生產中的典型事跡,以及事故現場的指揮和善后處理。管理措施則強調定期向礦黨委和行政領導匯報安全生產工作。
《黨支部書記風險管理標準及管理措施》適用于煤炭開采行業,特別是煤礦企業的黨支部書記及相關管理人員。該文件旨在規范采煤隊黨支部書記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確保煤礦企業在生產過程中遵守國家和行業的安全生產法規,提升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