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非金屬礦山中毒窒息事故的防范》講解了2006年12月1日至19日期間,全國金屬非金屬礦山發生的一系列重大事故,特別是3起嚴重的中毒窒息事故,導致12人死亡,2人受傷。這些事故分別發生在云南省思茅市江城縣、紅河州元陽縣和內蒙古自治區赤峰市喀喇沁旗。事故的主要原因是違章作業、非法生產、通風管理不善以及職工應急常識缺乏。文章強調了礦井通風管理的重要性,要求各井工礦山企業必須建立和完善機械通風系統,確保井下風量、風速和空氣質量達到規定要求。此外,文章還提出要迅速開展礦井通風專項檢查,深化金屬非金屬礦山專項整治,加強職工應急教育培訓,并嚴肅事故調查處理。
《金屬非金屬礦山中毒窒息事故的防范》適用于全國范圍內所有從事金屬非金屬礦山開采的企業和相關安全監管部門。特別適用于存在通風系統不完善、違章作業、非法生產等問題的礦山企業。文章的內容對提升礦山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預防中毒窒息事故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有助于推動金屬非金屬礦山行業的整體安全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