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考核辦法》講解了為貫徹公司環境與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方針,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減少和杜絕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經濟損失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向家壩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獎罰辦法有關要求,制定了該考核辦法。該辦法規定了具體的考核標準和獎懲措施,對于違反高空臨邊作業未做防護措施、不系安全帶或不使用安全帶,因各類事故造成人員輕傷、重傷,因使用、管理不當造成設備損壞,收到監理發出的現場隱患整改通知書,以及因安全文明施工引起的停工令等行為,將取消所在班組當月考核資格并進行相應處罰。考核評分方面,每月底由安全環保部組織多個部門進行考核,總評分 75 分為及格、85 分為良好、95 分為優良。總評分低于 75 分的部門、班組將不享受月底安全獎勵并按人數每人罰款 50 元,總評分在 85-95 分之間的部門、班組按人數每人 200 元進行獎勵,總評分在 95 分以上的部門、班組將按人數每人 200 元進行獎勵,并報項目部安委會研究決定進行額外獎勵。
《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考核辦法》適用于向家壩機電安裝工程項目部及其所屬各部門和班組,特別是從事高空臨邊作業、設備操作和維護等高風險工作的班組。該辦法旨在通過明確的獎懲機制,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感,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和環境保護達到高標準,從而保障項目的順利進行和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