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講解了項目經理領導下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具體職責。該文描述了項目管理人員需定期向項目經理匯報安全生產、技術、設備情況,并組織各隊、班組、安全員積極開展工作。文中強調了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令、制度和上級指示的重要性,要求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經常性監督。對于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違規行為,需及時指出、糾正,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同時,文中還提到負責調查一般事故并提出處理意見,確保機械設備處于安全良好狀態,協助完善設備安全保護裝置,并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特殊設備,配合做好勞動防護、安全保衛、安全生產等工作。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責任制》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工程項目管理團隊以及施工現場的所有工作人員,尤其是項目經理、安全員、設備管理員及相關職能部門的人員。該文件旨在為這些人員提供明確的安全生產指導,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與文明施工,減少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與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