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風險工點定期檢查制度》講解了針對不同風險等級的工點制定的定期檢查制度。對于極高度風險工點,總監理工程師每月需到現場檢查指導不少于4次;對于高度風險工點,總監理工程師每月到現場檢查指導不少于3次;對于中度風險工點,包保副總監理工程師每月到現場檢查指導不少于2次;對于低度風險工點,包保分站長每月到現場指導不少于1次?,F場監理工程師根據各自負責的風險工點的風險程度,視工程進展情況,采用逐日或隔日檢查的方式,盯控工序關鍵環節,巡查風險源狀態,并將檢查頻次及時間計劃報分站長備案。包保領導干部到現場檢查后的指導意見需記入單位工程監理日記,現場監理工程師則需記錄每次檢查情況及處理情況?,F場監理員在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開展風險工點檢查,發現問題時應及時報告并采取必要措施。
《安全風險工點定期檢查制度》適用于建筑施工、工程監理等行業領域,特別適用于存在不同程度安全風險的工程項目管理。該制度為各級管理人員提供了明確的檢查頻次和職責分工,有助于提高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