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風雨自然災害應急救援預案》講解了煤礦企業在面對暴風雨自然災害時的應急救援組織架構、職責分配及具體應對措施。預案詳細描述了組織機構及職責任務,包括總指揮、副總指揮及其聯系方式,以及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的具體職責,如保健站的醫療準備、主井和副井的人員提升準備、武保科的秩序維持、安監隊的人數核對、礦辦的后勤保障等。預案還明確了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成員構成及職責,分為直接救災指揮部、后勤救災指揮部、對外接待指揮部和調度組,每個指揮部下設多個工作組,負責不同的救援任務。預案進一步規定了在發生重大事故時,各關鍵崗位人員的具體職責,如礦長、總工程師、生產副礦長、安全礦長、機電副礦長、礦長助理、礦山救護隊長、生產科科長、機電科科長、調度主任、礦值班調度員和通風隊長等。預案還提到礦屬各單位需成立應急救援隊伍,共計120人,分別由保運隊、機電隊、鉆機隊、綜掘隊和綜采隊組成。最后,預案強調了應急準備的重要性,包括物資儲備等內容。
《暴風雨自然災害應急救援預案》適用于煤礦企業及其他可能存在類似自然災害風險的行業。該預案不僅為煤礦企業的應急救援提供了詳細的指導,還適用于其他有類似需求的企業,如化工廠、建筑工地等。通過明確組織架構和職責分工,預案能夠幫助企業在突發自然災害時迅速響應,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生產安全和穩定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