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險救災設備物資材料保障預案》講解了煤礦井下可能發生的瓦斯爆炸、冒頂片幫、透水等事故,以及地面可能發生的鍋爐爆炸、倉庫及宿舍、食堂等火災事故,這些事故可能導致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該預案強調了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即預防為主,防供結合,確保救災物資能夠滿足實際需要。同時,詳細描述了應急組織體系的構成及其職責,包括成立由經營管理部、采供中心、車管中心、救護隊、武保科、安監處、生產技術部、機運工區、通巷工區等單位組成的救災物資材料、設備供應應急組織。預案明確了總指揮、副總指揮及各職能部門的具體職責,如總指揮負責下令調集救災材料和設備,副總指揮負責審批救災物資采購計劃和資金撥付,經營管理部負責采購救災物資材料和設備的資金結算付款,物資采供中心負責救災物資配件的采購、儲存和供應,車管中心負責貨車和工程車的應急供應,武保科和救護隊負責消防車輛和消防器材的管理與供應,安監處和生產技術部負責提供救災物資材料和設備的購和儲備計劃并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系,機運工區負責排水、供電及應急設備的供應,通巷工區負責井上下專用消防材料庫儲備足量的通風、防塵應急設備材料,并確保及時投入使用。
《搶險救災設備物資材料保障預案》適用于煤炭開采企業,尤其是存在較大安全風險的煤礦企業。該預案為企業的應急管理部門、物資采購部門、設備維護部門及相關職能部門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幫助他們在事故發生時迅速、有效地調集和使用救災物資和設備,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的正常運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