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塵系統使用維護、檢維修、清灰管理制度》講解了除塵系統在使用、維護、檢維修和清灰管理方面的具體要求,旨在提高設備運行的可靠性和健康水平,減少設備零部件的損壞,確保設備的安全穩定運行。該制度詳細規定了適用范圍,涵蓋了公司的粉塵爆炸危險場所,并引用了多項國家標準和規范,如GB 15577《粉塵防爆安全規程》、GB/T 15604-2008《粉塵防爆術語》等。在職責方面,生產部負責督促運行和維護,協調消除重大缺陷及隱患;維修單位需定期檢查設備,保持設備清潔,及時發現和處理設備缺陷及隱患。此外,制度還詳細列出了塵灰清理的具體部位和頻率,包括每班、每周和每月需要清理的部位,并強調清理作業時應停機并采用不產生揚塵的方式。除塵系統的安全使用與維護要求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維護檢修,明火作業需采取防火安全措施,干式除塵器需定期更換濾袋,各類監測報警裝置和防爆裝置需定期檢查和校驗。形成的文件和記錄包括設備維修記錄清單和粉塵清理記錄。
《除塵系統使用維護、檢維修、清灰管理制度》適用于涉及粉塵爆炸危險場所的企業,特別是那些使用除塵系統的制造業、化工企業、木材加工企業等。該制度為相關企業和從業人員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和規范,幫助他們更好地管理和維護除塵系統,確保生產過程中的安全性和穩定性,減少因設備故障和塵灰積累帶來的安全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