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總工質量責任》講解了項目總工程師在工程質量管理和技術指導方面的主要職責。項目總工程師需對施工工程質量技術負直接責任,協助項目經理開展質量管理工作。文件強調了項目總工程師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方針政策、規范、規程、標準及項目制定的質量、技術管理規章制度。項目總工程師還需負責項目工程技術人員的質量管理和技術培訓,組織學習施工驗收規范、分項工程工藝標準、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并確保這些標準的實施。此外,項目總工程師負責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及季節性施工措施中的技術措施,并組織實施。文件還指出,項目總工程師需組織工程技術、質量交底,參與質量大檢查,指導質檢員工作,落實“三檢制”和“樣板制”。項目總工程師還需組織主要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基礎驗槽,結構驗收,參與竣工驗收,負責一般質量事故的技術處理,并對重大質量事故提出技術處理意見報公司審定。發生質量事故時,項目總工程師應及時向公司技術負責人匯報,參與質量事故的分析處理,并督促填寫質量事故報告,報送公司生產部。
《項目總工質量責任》適用于建筑行業的項目總工程師及其團隊成員。該文件為項目總工程師明確了在工程質量管理和技術指導方面的具體職責,幫助其更好地履行職責,確保項目質量符合國家和公司的標準要求。同時,該文件也為其他相關管理人員提供了參考,有助于提升整個項目的質量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