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崗位安全職責》講解了工程管理崗位在確保建設項目安全方面的具體職責。該文件強調了從項目設計審查到竣工驗收的全過程安全管理,確保安全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文中指出,工程管理崗位需嚴格執行國家各項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不符合設計標準和安全設施不合格的項目堅決不予驗收。此外,還負責審查承包單位和施工單位的資質,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包括安全責任條款,并對外來施工隊伍進行安全教育,未通過考試者不得雇用。文件還明確了制定和落實設計施工、驗收中的安全措施,以及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采取相應措施并落實責任人。同時,工程管理崗位還需負責施工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統計和上報。
《工程管理崗位安全職責》適用于礦山建設項目的工程管理人員,特別是那些負責項目設計審查、施工監督、竣工驗收和安全教育的人員。該文件為這些崗位提供了明確的安全職責指導,有助于提高工程項目的整體安全管理水平,確保施工過程中的人員和設備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