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檢查》講解了國際和國內安全管理規則的全面實施,推動了船舶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也使得海事管理部門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成為主要監管內容。2006年9月,徐祖遠副部長在全國海事工作會議上強調,要加強對船公司、船舶、船員和船長的日常管理,特別是要將這四者通過安全管理體系這根鏈條連接在一起。文章指出,雖然加強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是未來船舶安全檢查的主要方向,但目前部分船舶安全檢查員還存在對船舶安全管理體系檢查的認識模糊、規則掌握不深等問題。為此,作者結合多年經驗,探討了如何做好船舶安全管理體系的檢查。文章詳細闡述了船舶安全管理體系審核與船舶安全檢查的區別,強調船舶安全檢查不能替代體系審核,但卻是體系審核的延續和補充。船舶安全檢查不僅能夠反映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還能及時發現和糾正船舶存在的問題,確保船舶航行安全。文章還指出,船舶安全檢查應注重檢查方法和側重點,避免以體系審核的方式進行檢查,以確保檢查的有效性和準確性。
《船舶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檢查》適用于海事管理部門、船舶安全檢查員、航運企業管理人員以及相關培訓機構。該文旨在幫助相關人員更好地理解和執行船舶安全管理體系的監督檢查工作,提升船舶安全管理的整體水平,確保船舶航行安全。文章特別強調了檢查員應具備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以及在實際檢查中應注意的問題,對于提高船舶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