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組民主管理制度》講解了班組民主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和運行機制。該制度明確了班組民主管理員的選舉方式,規定由班組全體職工參加的民主管理會議選舉產生,每兩年選舉一次,若有缺員需及時補選。文中指出,班組民主管理會每月召開一次,由工會小組長主持,所有決議必須經過班組全體職工過半數通過,并且任何人在未經民主管理會同意的情況下,不得擅自修改決定。同時,該制度還強調了當民主管理會的決定與班組長的意見出現分歧時的處理方法,即班組長應先按照自己的意見執行,隨后向本隊和礦民主管理會報告,通過協商解決分歧。此外,班組民主管理會議還需對本單位(代表)大會負責,執行大會決議,并監督班組長行使權力。
《班組民主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類企業中的生產班組,尤其是那些重視職工參與管理和民主決策的企業。該制度不僅為班組提供了一套完整的民主管理框架,還確保了職工在日常工作中能夠充分表達意見和建議,提高了班組的凝聚力和工作效率。適用于煤礦、制造業、建筑業等多個行業的生產班組,旨在通過民主管理提升班組的整體管理水平和職工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