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體工程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砌體工程施工前的安全技術培訓要求,強調了作業前必須檢查工具設備、現場環境、道路暢通性以及機具的完好性和牢固性。規程還指出,在基礎砌磚時需關注基坑邊坡土質變化,并確保磚材料堆放在距離槽(坑)邊1米以外的位置。砌筑磚墻時,若高度超過12米,則需搭建穩固的腳手架,嚴格控制操作平臺上的材料堆放量及操作人數。規程明確禁止在墻頂上進行劃線、刮縫等操作,并要求砍磚時面向內側,垂直傳遞磚時要謹慎操作。同時,對已砌好的山墻提出了臨時加固措施的要求,以確保其穩定。在遇到雨天或每日下班前,應采取防雨措施,防止砂漿被雨水沖走導致砌體倒塌。規程還強調,在超過胸部高度的墻體上進行砌筑時,應避免碰撞墻體引發事故,且嚴禁在剛砌好的墻體上行走。
《砌體工程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建筑行業的砌體工程施工單位,特別是負責砌體工程項目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一線操作工人。該規程為這些人員提供了詳細的安全操作指導,旨在預防砌體工程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安全事故,保障作業人員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