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維修、加油及費用報銷管理辦法》講解了集團所有公務用車的維修、加油及費用報銷的具體規定。該辦法旨在通過加強車輛維修管理,確保車輛安全行駛,降低車輛管理成本,規范相關審批程序。辦法中詳細規定了車輛實行定點廠家維修的要求,明確指出所有維修前必須填寫維修申報表并經過逐級審批,未經審批的維修費用不予報銷。同時,對于行駛中突發的機械故障,駕駛員需及時報告并獲得批準后方可維修。維修完成后,責任司機和車隊負責人需共同簽字確認。此外,辦法還強調了車輛配套工具的自我保管制度,明確了工具遺失的賠償責任。在車輛加油管理方面,規定了定點加油站加油的原則,特殊情況需事先請示并由隨車人員簽名證明。費用報銷管理則參照集團的費用報銷管理規定執行。
《車輛維修、加油及費用報銷管理辦法》適用于集團內所有公務用車的管理人員、駕駛員及相關財務人員。該辦法為車輛的日常管理和維護提供了明確的操作指南,有助于提高車輛管理效率,保障車輛安全運行,減少不必要的開支。同時,該辦法也為相關審批流程和費用報銷提供了具體的依據,確保各項操作符合集團的管理制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