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維護制度》講解了為加強車輛安全監督檢查力度,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確保安全行車,保障廣大人民生命財產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制度明確指出,車輛及設施維修、檢測必須貫徹“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公司運營車輛必須統一管理,按照交-警和運管部門規定的時間進行定期檢測、年度審驗和臨時檢測。車輛維護分為日常維護、一級維護和二級維護三個部分。日常維護由駕駛員每日對車輛及設施進行清潔、補充和安全檢視;一級維護由具有二級資質以上的維修企業負責,以清潔、潤滑、緊固為主,并檢查制動、操作等安全部件;二級維護同樣由具有二級資質以上的維修企業負責,以檢查、調整轉向節、轉向搖臂、制動蹄片、懸架等易磨損或變形的安全部件為主,并拆檢輪胎,進行輪胎換位,二級維護必須按期進行,時間為一季度一次。此外,駕駛員必須按國家或行業有關標準的行駛里程或間隔時間,對車輛進行年檢、月檢、日檢、門檢、二級維護。所有年檢、審驗不合格的車輛,一律不準參加營運,必須修復合格并通過復檢合格后方可上路運行。
《車輛維護制度》適用于交通運輸行業,特別是從事道路客運、貨運的企業及個人。該制度為確保車輛安全運行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和要求,適用于車輛管理人員、駕駛員及相關維修企業。通過嚴格執行該制度,可以有效提高車輛的安全性能,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