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環境因素監控管理辦法》講解了針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有效預防監控的管理方法。該辦法強調各單位、項目部需加強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監控的組織領導,成立專門的工作班子并明確專人負責。根據水利工程施工的特點,確定了12類存在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的作業場所,并對這些場所的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作業點進行了控制等級劃分,分為A、B、C三個等級。A級為不可接受的危險,由分公司、項目部直接控制;B級為不希望有的危險,由專業施工隊負責控制;C級為有控制的接受,由作業班組負責控制。各單位、項目部需對重大危險源和重要環境因素制訂管理方案或運行控制管理制度,并統一設置標志牌,標明相關信息。同時,實行目標管理和監控責任制,定期評估監控點的動態變化情況,并及時上報公司工程部。
《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環境因素監控管理辦法》適用于水利工程施工企業及其下屬的各單位和項目部,特別是那些涉及高處作業、電氣作業、機械操作、土方開挖、起重作業、交通運輸、易燃易爆物品處理、水上作業、化學物質處理以及存在粉塵、噪音、低溫、高溫、輻射等職業危害的作業場所。該辦法旨在幫助相關企業和部門建立健全的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監控體系,確保施工安全,減少事故發生率,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