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績效掛鉤與獎懲管理制度》講解了制定該制度的目的,旨在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完善激勵約束機制,提升各項目現場項目部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主體作用,確保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安全標準和安全管理要求、安全措施的落實。該制度詳細規定了適用范圍,涵蓋了公司在建項目的安全獎懲工作,包括分包單位所屬安全監督網絡體系成員及各參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員。制度還明確了術語與定義,如“三級安全教育”和“三違”。職責部分詳細列出了公司最高管理者、監審部、財務部以及安全監督網絡體系成員的具體職責。獎懲細則部分則列舉了應給予獎勵和處罰的具體情形,包括在預防事故、消除隱患、技術創新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個人或項目部,以及未制定安全管理規定、未召開月度安全例會、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等違規行為。
《安全生產績效掛鉤與獎懲管理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項目的安全獎懲工作,包括分包單位所屬安全監督網絡體系成員及各參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員。該制度特別強調了項目現場項目經理、安全工程師及相關專業工程師在安全生產管理中的責任,確保從管理層到執行層的每一個環節都能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定,從而保障項目的安全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