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質量標準化動態達標檢查管理制度》講解了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的管理制度和實施方法,強調了定期檢查與動態檢查相結合、普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的原則。該制度規定,每月底由質量標準化辦公室組織一次全面的安全質量標準化動態檢查,同時以動態檢查為主,采取隨機抽查的方式,不分班次、時間和地點。檢查內容包括不安全狀態、不安全因素、不安全行為及管理缺陷的詳細排查。每次檢查的結果將在公司安全例會上通報,對于無法立即整改的問題,將以“四定表”形式進行跟蹤落實。如果檢查中發現較大隱患,必須立即停止作業并進行整改。此外,若工作面在檢查過程中不進行作業等待檢查,則視為不達標。檢查人員現場提出的處理意見,如責任單位不配合,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安全質量標準化動態達標檢查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礦企業及其他高危行業的安全管理,特別是那些需要進行定期和動態安全檢查的生產場所。該制度旨在通過系統的檢查和管理措施,確保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質量,減少事故風險,提高整體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