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經理(主管生產)安全職責》講解了高層管理人員在企業安全生產中的核心職能與責任。該文件指出副總經理要對企業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承擔直接領導責任,要求嚴格執行國家政策法規,并根據上級指示編制和完善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進行有效考核實施。文中闡述其要負責主持構建施工現場的安全保證體系,確保施工過程中的各項安全生產措施能被積極制定并落實。在生產管理過程中需要同步布置與檢查安全工作,定期主持包括防汛抗臺及消防安全在內的領導小組會議,研討關鍵性安全問題的解決策略。同時要組織綜合安全生產大檢查以及各專項安全檢查活動,在全公司范圍內鼓勵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并且將成功的經驗分享傳播。針對重大的傷亡事故,由副總經理主導調查和處理機制;對于勞動保護的項目也要做好資源調配,落實必要的物資供應與經費支持以保障項目切實執行。
《副總經理(主管生產)安全職責》適用于具有復雜生產和安全管理體系的大中型企業特別是制造業和建筑業等注重現場施工操作的企業。此文件為這些企業的副總經理或負責生產的高級管理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工作指導框架,使其能夠依照規定履行安全管理和領導職能,從而保障員工的職業健康與生命財產的安全,提升整個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適應現代企業管理對安全生產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