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人事、用工制度》講解了公司為了適應自身的發展需要,并且根據國家關于勞動人事以及用工的相關規定,所特制定的一系列的人事、用工制度內容。這部規章制度覆蓋范圍全面。從總則開始就明確表明了其原則為保障公司員工可以流動進出自由、不同崗位之間能夠靈活升降以及個人收入的可調節性質等內容,還特別提出了對于員工管理需遵循統一管理、分級處理、嚴格監督考核和培訓的原則,并指出了本制度主要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實施,同時涵蓋了長期和臨時的人員用工情況管理細則。
《勞動人事、用工制度》適用于公司的長期用工與臨時用工的管理工作當中。該制度針對的是公司內部各種類型的人員管理需求,在實際應用中不僅面向全職長期工作人員,同樣也對由于短期項目或者補充性人力資源不足而雇傭的臨時工有著規范意義。它為所有涉及勞動合同簽訂、調整、續簽或終止等事務的企業人事管理部門提供了具體的操作指南,確保公司在處理這些事項時符合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的要求,并在保障員工權利的同時促進內部勞動力市場的公平競爭和發展活力,使企業能夠更加高效有序地管理員工,實現人崗匹配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