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副經理的安全職責》講解了生產副經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在企業的日常運作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并對企業的安全生產承擔直接領導責任。該文本指出其要在反事故斗爭中提升科學性和預見性并預先設想重大事故可能情況。闡述了管理生產和安全工作同時進行的原則,包括布置工作的同時布置安全任務,實現“五同時”及新建、擴建的“三同時”。文件還強調熟悉與掌握有關安全生產的各種規章制度和本企業的設備系統、運行方式等關鍵內容的重要性。說明生產副經理要組織編制安全技術和安全措施計劃、督促經費使用、落實各部門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保證操作規程準確無誤;要及時了解安全生產狀況,定期聽取匯報和參與活動。描述需配合做好員工教育培訓、女工勞動保護工作,并且按照原則處理好涉及事故的各種問題,如調查特大或重大事故并在必要時暫停執行危及安全的指示。
《生產副經理的安全職責》適用于各類具有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中的管理層人士尤其是擔任生產副經理這一職務的人員或者承擔相同職責的管理者。這包括但不限于工業企業,特別是那些電力生產企業、制造企業以及其他涉及到高風險生產工藝的單位。文檔提供的指引和規范,幫助生產副經理正確行使自己在安全管理上的職責,確保員工能夠在遵循安全規程下開展各項工作,從而提高企業的安全生產水平和保障勞動者的職業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