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講解了人事部門在確保企業內部安全生產方面應當承擔的任務與履行的職能。該文章闡述了基于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人事部門應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配齊具備必要文化水平、技術及實戰經驗的安全管理人員,以保證安全管理隊伍的整體素質。同時,文檔描述了人事部門需要針對新入職人員和轉崗的技術、管理人員開展安全教育培訓的工作。為確保安全管理崗位人員的專業性,文件中提到要按國家規定審查安全管理人員的資格并提出調整或補充相關職位的建議給主管領導的權利與職責。此外,關于員工安全意識的強化以及事故預防也從一定程度上通過新老交替中的教育環節得以貫徹,人事部門被明確賦予參加工傷事故調查的權利,需嚴格執行事故責任者處理意見,以警示員工注意作業期間安全,確保企業運營中的生產安全性。
《人事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適用于所有設有獨立人事管理部門的企業,尤其是從事具有較高安全隱患工作的工業制造、礦業采掘等行業領域。這些企業的人員流動性相對較大、工作崗位涉及的風險類型繁多,在人事任免方面對安全生產的重視顯得尤為重要。人事部門在選聘時依據這一職責指南可以有效把關安全管理人員的專業素養,并且能更好地為不同背景的新入職者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訓,幫助企業建立起更加健全的安全管理體系。這對于減少工傷事故發生率、保障員工身心健康有著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