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避險系統檢查、維修人員操作規程》講解了礦井緊急避險系統的日常檢查與維護工作流程及要求。該規程強調,緊急避險系統的專職維護和維修人員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并持證上崗,且在上班前嚴禁飲酒,班中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規程還詳細規定了每日巡檢制度,要求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及時處理或上報;在檢查過程中,需關注管路的跑冒滴漏現象、開關把手的靈活性、連接部件的牢固性等,并確保所有操作均符合安全標準。對于斜巷操作,強調了行人與行車的分離原則,以及對管件和較大材料的固定措施;對于登高作業,則要求設置安全繩和指定安全監護人。此外,規程還特別指出,在維修或更換管路時,應加強對作業地點附近管路狀態的檢查和加固,禁止帶壓作業,確保人員安全。每次檢查和維修作業后,維護人員應及時記錄并向主管領導匯報。為保障飲水質量,規程還規定了供水管路的定期排放和水質變化監測。在井下發生災變時,維修人員需根據指揮調整控制閥門,確保飲用水或營養液能輸送到災區。
《緊急避險系統檢查、維修人員操作規程》適用于礦井行業的緊急避險系統檢查與維修人員,尤其是那些需要定期對緊急避險系統進行檢查、維護和修理的專業技術人員。該規程不僅為這些人員提供了具體的操作指南,還強調了安全意識和規范操作的重要性,有助于提高礦井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