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控制中心崗位職責》講解了消防控制中心作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規定,強調了消防主機的操作必須由專人負責,并確保二十四小時不間斷工作。文中指出,一旦發現設備故障應立即排除,若無法解決需及時報告工程技術部。此外,消防電話和消防廣播為消防專用設備,在非火警情況下嚴禁使用。文件還提到,消防主機報警設備為主、備電自動更換供電,當主電停電超過一天時,應關閉主機電源以防電瓶過時放電。消防控制中心必須保證二十四小時有人值班,并做好值班記錄。消防主機設備在正常情況下應設在手動狀態,以避免誤操作。當消防主機設備發出火警信號時,值班人員應立即通知當值保安領班或巡邏人員趕赴現場察看,確認是否為誤報或真實火災,并根據滅火應急方案采取相應措施。
《消防控制中心崗位職責》適用于所有涉及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和操作的工作人員,特別是消防控制中心的值班人員、保安領班及巡邏人員。該文件對于確保消防控制中心的正常運行、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指導意義,適用于各類企事業單位、公共場所和住宅小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