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貿企業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程》講解了維修電工在工貿企業中的安全操作規范。規程明確規定了電氣設備在運行中不得拆卸修理,必須在停機并切斷電源后,取下熔斷器,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并驗明無電后方可進行工作。規程還強調了檢修更換插接母線分線盒和保險時不得帶負荷分合,檢修動力配電箱或更換保險時必須停電進行。檢修過程中使用的照明燈應采用36V的安全電壓,并加裝安全護罩。在靜電電容器組回路上工作前,需等待至少5分鐘后方能接地并開始工作。規程還指出應注意熔體的選擇與更換,拆裝電氣設備時必須使用相應的或專用工具。每次維修結束后,必須清點工具、零件、材料等,以防遺失或遺留在設備內。
《工貿企業維修電工安全操作規程》適用于工貿企業的維修電工及相關工作人員,尤其適用于需要進行電氣設備維修和保養的作業環境。該規程為確保維修電工在日常工作中的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提供了具體的操作指導,適用于各類工貿企業的電氣維修部門和相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