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線式電機車操作規程》講解了架線式電機車的操作規范和安全要求。該規程明確了只有經過培訓并考試合格的司機才能駕駛機車,且需專人專車。學徒工在未取得操作證前,不允許單獨出車。新調來的司機必須熟悉道路、信號及信集閉系統的規定。司機需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后應檢查各處螺栓、部件、潤滑點、制動系統、導電弓、撒砂系統、照明燈、警鈴和載波電話的狀態。當機車缺少碰頭、聯接裝置不可靠、撒砂裝置損壞、照明設施損壞、制動裝置失靈或載波電話不通時,禁止運行。在運行途中發生上述情況時,應在采取安全措施后駛回車庫。機車運行由井下調度員統一指揮,司機必須聽清指令,明確任務,并在座位上操作。啟動機車時需按照特定步驟進行,包括合上總閘、調整換向手柄、響警鈴、松車閘、逐漸加速等。若手柄移至“2”位置機車仍不啟動,需停車查明原因,不得強制加檔。嚴禁將手柄停留在兩個位置的中間,以防電弧燒壞觸頭。
《架線式電機車操作規程》適用于礦山運輸領域的操作人員,尤其是負責架線式電機車駕駛和維護的工作人員。該規程為確保礦山運輸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供了詳細的指導,幫助司機正確操作和維護機車,預防事故發生,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