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協議書》講解了甲乙雙方在乙方承包某工程中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責任與義務。該協議書明確了乙方需持有的各類證件,包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工程承包企業許可證、施工企業資質證書、施工企業安全、環保資質證書、稅務登記證書和法人委托書。協議書中強調,乙方應建立安全、環保管理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并主動向甲方報告安全隱患。乙方還應提供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責任人的詳細信息,包括姓名、職務、職稱和身份證號碼等。乙方必須從進場施工之日起嚴格遵守合同,且在施工前需向甲方提交作業人員花名冊,并在人員變更時及時通知甲方。甲方的責任包括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提出專項安全技術要求、檢查乙方的安全措施、制定安全經費投入計劃、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檢查、對乙方的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以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進行統一管理。
《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協議書》適用于建筑行業的施工企業和勞務分包單位。該協議書特別適用于那些需要在施工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工程項目。無論是大型基礎設施建設還是小型建筑工程,該協議書都能為甲乙雙方提供明確的指導和規范,確保施工過程中的人員安全和環境保護。此外,該協議書還適用于那些需要與多個分包商合作的總承包商,幫助他們更好地管理分包商的安全和環保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