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危害因素辨識》講解了與安全生產相關的概念定義、分類以及識別過程。文章描述了“危險”為導致不期望后果可能性的量化指標,并介紹了危險度公式R=f(F,C),分別代表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嚴重性。文檔定義危險源為可能導致人員傷害、疾病或財產損失的因素,事故隱患則包括人的行為、物的狀態及管理上的缺陷等問題。接著對危害因素按直接原因進行分類:物理性如設備設施缺陷、防護缺失、電危害等;化學性如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物質等;生物性如致病微生物和動植物侵害;心理生理性如體力負荷超限和情緒問題;行為性和其他類別的危險因素除了人為失誤和錯誤,還涉及更多細節方面。按照職業健康的維度,劃分生產粉塵、噪聲振動及其他因素七類風險點。文章同時列舉出參照《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將危險劃分為20大類別,包含物體打擊、車輛機械傷害至毒害窒息傷害等多場景下的威脅來源。并且詳細介紹了危險辨識從多個環節出發的順序方法論,涵蓋廠址選擇、總平面布置、建筑物結構、道路運輸系統及工藝過程中各類安全要素的具體識別策略。
《危險危害因素辨識》適用于各個需要落實安全生產管理的企業單位和個人從業者,特別面向化工、建筑、礦山開采等高危作業領域的安全管理崗位。這不僅為安全工程設計初期提供全面指導方針,也為已建成項目的現狀綜合評價和改進優化工作提供了參考依據。此外,它還是各級安全管理機構、教育培訓機構和科研部門用于研究與制定行業規范的重要資源材料,尤其適合希望提高風險防范能力和事故應對水平的專業人員進行學習與探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