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甲烷傳感器管理制度》講解了井下不同工作區域甲烷傳感器的設置標準和管理要求。該制度詳細規定了采煤工作面、掘進工作面及各類回風巷中甲烷傳感器的具體安裝位置,如采煤工作面上隅角應設置甲烷傳感器,采煤工作面(里側)的甲烷傳感器應設在回風巷距工作面不超過10米處等。對于掘進工作面,要求所有掘進工作面必須設置甲烷傳感器并實現瓦斯風電閉鎖,掘進巷道距工作面不超過5米處需設置甲烷傳感器,同時在掘進工作面口以里10至15米處回風流中也需設置甲烷傳感器。此外,當掘進或回風巷長度超過800米時,應在中部增設甲烷傳感器。該制度還強調了對未按規定設置或懸掛甲烷傳感器的行為進行處罰,例如每處罰監控室100元,人為移動后不符合標準的罰責任人100元。
《井下甲烷傳感器管理制度》適用于煤礦行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尤其是從事井下采煤、掘進作業的企業和單位。該文件為相關企業提供了詳細的甲烷傳感器安裝指導,確保在日常生產過程中能夠有效監測甲烷濃度,預防瓦斯爆炸事故的發生。適用人員包括煤礦企業的安全管理人員、技術工程師以及一線操作工人,他們需要嚴格按照此制度執行甲烷傳感器的安裝與維護工作,保障礦井內的安全生產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