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員工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講解了如何確保學生在校內以及學校組織的校外活動中的安全性,以貫徹上級文件的精神和嚴格實行崗位責任制為核心思想。此責任書規定了教職員工對學生進行全面多樣的安全教育,并強調無論任何一節課都得先確認學生到齊情況,缺課則需要馬上通報給校領導、班主任及家長。該文本指出教師禁止對學生的體罰或變相體罰,若遇突發狀況不能處理時要及時與領導或校長溝通;并嚴禁上課時間讓學生私自離開教室,如遇到學生出現身體不舒服的情況需立即陪同治療或求助,并聯系校方與家長。同時,它明確在某些課程前要認真檢查教學用設備是否有損壞,杜絕安全隱患,并及時向上級報告設備損毀等問題,防止一切可能發生的意外。此外文檔強調空堂期間教師的責任,包括請假和由校方調課,且明令不允許教師在課堂上有不當的行為。而針對門衛值班人員則設定了嚴格制度,必須嚴格管控進出校門權限;還提到了巡邏人員的工作準則,不得在重要崗位上存在空缺。
《教職員工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適用于全國各級學校的管理層制定相關教師安全管理制度時參考。無論是大學、中學還是小學的所有教職員,包括正式教職工,臨時代課老師等都應當根據此范本設定自身職責范圍內具體安全防范措施。這份責任書能夠幫助學校管理人員明確教師及其他工作人員在學校日常運營中所擔負的具體安全任務和職責,進而更好地保障校園環境穩定和諧,保護每一位學生的生命財產不受到傷害。這有助于促進師生關系,提高教學質量和維護良好的學習環境,使全校師生能夠在健康安全的前提下開展各項教學活動,達到最佳的教學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