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園區安全治理“十有兩禁”》講解了化工園區實現科學規劃與精細管理的十大核心要求。有規劃體系,確保化工園區的發展與城市總體規劃、產業布局相銜接,并且制定了具體的產業規劃和專項規劃,使之成為一個有序的有機整體。有管理機構、人員、管理制度指出當地負責化工園區管理的政府應設有專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配備足夠的具備專業知識的技術監管人員,同時建立了系統性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生產的安全高效。有“四至”范圍強調化工園區邊界需與市國土空間規劃協調一致,并規定邊界的變動必須遵循嚴格的審查和批準流程。周邊土地規劃安全控制線是針對預防化工園區潛在安全事故對周圍區域的影響劃定的安全界限,并提出根據具體評估確定合理控制范圍的若干原則及明確控制內容的要求。公用工程和配套功能設施從供水、供電等基礎設施建設方面著手,規范了供水管網的鋪設標準,如采用環狀管網或雙管路供水形式;以及為滿足供電穩定需求設置雙電源并細化可視為符合條件的情形。有封閉化管理闡述全面掌控危險源位置,對園區分區域實行差異化管控方案,同時利用信息化平臺與監控設備等措施嚴格管理入園車輛和人員流動。危險化學品車輛專用停車場聚焦于應對危化品運輸帶來的較高安全風險而專門建設停車場及其配套設施的要求。最后信息化平臺旨在利用智能化管理系統加強風險預測預警、數據采集分析能力。
《化工園區安全治理“十有兩禁”》適用于全國各類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產業園區。無論其規模大小如何,在進行化工項目的規劃、建設和運行管理過程中都可依照這些標準來完善自身設施建設、優化管理體系,確保安全生產底線始終得到維護。該文件同樣適用于政府部門,在其對園區進行指導監督時,以此作為檢查核對標尺,幫助化工園區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提升安全防范水平,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同時也能為第三方評估機構、咨詢單位提供依據以評估園區安全狀態,輔助企業和管理者做出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