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東江口預制廠起重機傾覆重大事故》講解了2016年4月13日發生的通用門式起重機傾覆事件及其引發的重大后果。當天氣出現極端強對流現象,8-10級陣風乃至超過11級的風力促使處于非工作狀態下夾軌器未鎖定的起重機失去穩定,沿軌道向住人集裝箱移動直至超出安全速度而撞到止擋裝置導致整機前傾,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報告揭示了該事故產生的直接原因和多種間接成因,包括設備使用不當以及企業與政府層級多方位的安全管理失效狀況,強調了起重機的關鍵部件在非正常操作模式時的風險隱患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問題。從企業管理層面上看,事故還涉及預制廠選址不科學,缺乏應有的安全保護措施等;并指出中交第四航務局作為上級主管部門,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氣象災害預警機制等方面有疏忽,致使事故發生。此外,針對事故的責任劃分也做了明確說明,表明已對主要責任個人采取法律措施,并對多個相關涉事機構和個人進行了行政處罰和黨紀政紀處分。
《東莞市東江口預制廠起重機傾覆重大事故》適用于建筑施工場地特別是那些包含起重機械使用的施工現場的技術和安全管理人員。同時對于承擔類似工程項目管理職責的企業高層管理者具有參考價值,可以幫助他們了解如何有效預防類似嚴重事故的發生。此案例對于負責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政府部門職員來說也很重要,為他們在日常監管工作中提供更多具體實例支持,從而改進和完善相關的安全管理和監督體系。文件同樣適合作為培訓教材的一部分,用來加強新員工或臨時作業人員對潛在危險的認識,提高他們在面對自然災害和其他突發情況下應對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