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評價標準》講解了云南省對于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的詳細考核與要求,從基礎性條件設定開始,到組織保障機制的具體構建方式,再到如何營造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環境與制度、理念傳播等內容。文中明確,申請企業在近3年里不允許有重大傷亡事故或責任事故發生,并須達到安全生產標準化相應級別,且至少擁有三年以上安全文化建設的工作經歷作為基礎條件。在安全保障方面,《標題》闡述了設置專門管理機構與制度來保證費用的投入及使用,以及制定建設實施方案等細節;在傳達安全理念部分,則提到應建立系統化、切實際的理念體系,通過多種渠道確保所有員工理解和踐行這一理念,并創作如安全宣傳影視作品來增強教育力度。關于安全管理制度,《標題》涵蓋了一系列關鍵要素,包括確立全面的安全責任制和完善的風險管控和應急管理規定。對于企業內的安全生產環境構建,文件提倡創建直觀的安全標識體系,設立特定的安全文化傳播區域并更新相關資料。從業人員的安全行為被高度重視,《標題》強調遵守規章制度、具備識別安全隱患技能的重要性以及形成積極的安全生產態度。在教育培訓領域,文檔制定了嚴格而頻繁的培訓計劃,并確保從業人員獲取必要的資質認證。關于安全誠信,《標題》倡導建立承諾制度與信用記錄,塑造積極正面的社會形象,最后在激勵與參與部分提出了對安全生產工作優異者的獎勵措施以及全員參與到安全管理當中的目標。
《云南省安全文化建設示范企業評價標準》適用于那些期望提升自身安全水平、打造良好社會形象的企業,特別是位于云南省并且已經建立了初步安全管理體系的生產企業。這些企業需要根據文件提供的標準審視現有的安全生產管理流程,以滿足諸如生產環境安全技術達標、配備充分的人力和物質資源等具體要求。同時,此標準也為地方安全生產監管部門提供了一個規范和統一的企業安全生產評估框架,確保不同企業間評價結果的一致性和可比性,從而有助于地區安全生產環境的整體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