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項目安全承諾書》講解了為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確保工程順利推進,在施工全過程中各單位需嚴格遵守的多項措施。文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寧夏回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文中明確了施工方要在開挖作業前布置有效的現場封閉措施,如使用藍色彩鋼板對工地進行圍擋,并負責維持道路整潔以及同沿線居民溝通。期間要遵循法律規范進行工作,并且做好與交管部門協調配合的任務,落實交通指揮和疏散計劃;對于因施工而遭破壞的設施,承諾賠償或原樣恢復;嚴格管理進出車輛確保所有機動車輛狀態良好并合規通行,教育駕駛員嚴格恪守交通法規,杜絕違法違規操作。工程完成后要及時消除一切隱患,確保符合道路通行要求后再恢復通車。此外還強調如果違背條款將依法接受處罰并承擔責任。
《道路施工項目安全承諾書》適用于參與各類需要中斷或者影響現有城市干道正常使用的工程施工企業及相關單位。具體涉及到在城鎮、城市等區域實施可能會影響道路交通狀況的基礎設施建設,例如新建改建拓寬道路橋梁、地下管線鋪設等工作時的從業主體,也涵蓋了上述施工單位內的管理層人員、施工現場管理人員和技術工人,確保各環節人員清晰認知各自在保證交通安全方面承擔的責任,共同促進城市建設和公眾利益的雙重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