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危害防治責任承諾書》講解了根據相關法規如職業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以及一系列安監總局的規定,明確了企業在控制作業場所職業病危害中的主體責任,以杜絕重大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發生。文件強調了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及標準,落實職業病防治措施;要求企業真實、全面申報并負責變更申報工作。文檔指出需要有效辨識存在的職業危害,并采取適當的職業健康預防舉措。進一步說明企業要保證預防設施的正常運轉和定期進行職業衛生監測,并遵守國家制定的相關安全衛生標準。文件中還提及為接觸有毒有害物質的職工安排合理健康監護和專業培訓,配發合適的防護用品;明確企業有責任在作業場所設立警示標識,定期進行檢測,并接受監管部門的檢查監督。
《職業危害防治責任承諾書》適用于從事存在職業病危害行業的企業或用人單位,特別是涉及到使用有毒物品和其他具有明顯職業風險因素的企業。這份文件主要涉及的是工業企業、化工產業及其他任何有可能導致職工健康受損的生產單位。這些單位通過承諾書,需確保履行對員工職業健康的保障責任,同時配合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做好監管工作。該適用對象應包括但不限于工廠、礦場等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環境,在保障勞動者生命健康的使命上,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