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種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講解了為適應企業轉換機制和發展需求所建立的系統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文中提到針對集團內部多種經營企業在安全方面的要求,并強調所有新獲或既有生產經營許可的企業必須依法依規申請和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它明確了在申辦過程里需要經歷的一系列嚴格的安全檢查審核流程,指出已獲得地方政府頒發相同資質證書者可免于再次辦理。該文件進一步規定每年復檢“安全生產許可證”,并詳述了在變更經營范圍時所需采取的安全步驟,旨在確保企業經營活動始終遵守國家安全法規及集團相關政策。為了落實責任,《規定》明確界定了不同層面人員的責任,從管理層到普通員工均需承擔相應安全管理責任。它還強調企業法人應被視為安全生產工作的首要負責人,同時要求建立并實施完善的生產責任制和技術措施來保障勞動環境達標和勞動者權益得到切實保護。此外,該規定重申了職業安全教育的重要性以及特種作業資格審查的嚴格性。最后部分闡述了事故發生后的報告和處理程序,即依據“三不放過”原則處理安全事故以加強警示效果,并向上級部門逐層報告事故詳情以便進行后續分析處理。
《多種經營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適用于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所屬范圍內的各類多種經營企業,特別是與主體產業有附屬或相關聯關系、納入集團直屬企業管理體系之內的經營實體。無論這些單位是在集團內部自設或是由地方聯合持股但由地方主責生產運作,皆須嚴格遵守本《規定》內提出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標準。此《規定》為涉及制造業、服務業及其他相關業務領域的集團內部多種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提供了具體的法律框架和操作指引。